關于禁止向學校攤派與教育教學無關的“漲粉”“評比”“推銷”等指令性任務的公告
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印發(fā)的《關于禁止向學校攤派與教育教學無關“漲粉”“評比”“推銷”等指令性任務的通知》(閩政教督辦〔2022〕26號)和三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有關通知要求,禁止向學校攤派與教育教學無關的“漲粉”“評比”“推銷”等指令性任務,切實減輕中小學校和家長負擔,持續(xù)營造良好的育人環(huán)境,永安市教育局公布投訴舉報渠道,接受學校、教師、學生家長及群眾對攤派與教育教學無關的“漲粉”“評比”“推銷”等指令性任務的投訴舉報。
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投訴舉報。我們將對舉報人員信息進行保密,對舉報內容及時進行核查處理。
舉報電話:0598—3631682
永安市教育局督導科
2022年8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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